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2月4日在清远市清城区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刘 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 一、积极开展维稳和综治工作,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加强刑事检察工作。2009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8件776 人(比去年分别上升了13.9%和7.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85件752人(比去年分别上升了8.7%和4.3%),约占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475件708人,不批准(决定)逮捕68人;提起公诉413件615人,不起诉4人,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件14人;收到刑事判决书338份,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全年保持了无错捕错诉、无漏捕漏诉、无超期羁押、无国家赔偿、无无罪判决、无涉法上访的“六无”记录,并成功办理了清城区首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和首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以及一大批“两抢一盗”和传销类“非法拘禁”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文明接访工作。我院以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为契机,制定了“十个加强,十个提升”的具体措施,加强文明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1件(其中来信11件,来访80件218人次,集体访6批52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34%。其中,正副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 15件49人次,批阅重要信件6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完成日常办案任务的同时,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打击传销、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等专项行动7次;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理征地拆迁问题,化解平息了6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到城市广场开展了2次法制宣传活动,到学校上了2次法制课。 ——加大对农村的帮扶力度。我院结合“一对一”帮扶和驻村扶贫工作,落实“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想方设法为农民排忧解难。全年共分5批次,分别到清城区沙田居委会,横荷镇赤岗胜隆村,飞来峡镇龙埗村、竹园村、螺塘村等,开展了慰问活动,资助建设资金和慰问金共计3万多元。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克服案件来源少、举报线索简单的矛盾,下基层、进社区、走企业,从简单的举报线索入手,制定缜密的侦查方案,深挖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5条,初查10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件6人(贪污案1件1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受贿案2件3人,行贿案1件1人,均为大要案),立案查办渎职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0多万元。 我院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在重要位置,重点围绕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职务犯罪多发的行业和领域,采取打击预防、个案预防、网络预防、同步预防、调研预防、宣传预防,六法并举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沿江路改造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了同步预防,并先后到区供电局、建设局、地税局、卫生局、凤城街道办、横荷街道办讲授了职务犯罪预防课。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强化立案监督。我院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规范执法。全年成功监督立案2件,有效防止了执法机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放纵犯罪问题的发生。 ——强化侦查监督。我院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十分注意排除非法证据,并加强对逮捕执行情况的监督。全年对56件案件进行了侦查监督,口头提出检察建议56次。 ——强化审判监督。我院在完成繁重办案任务的同时,采取“统筹兼顾,查改并重”的做法,扎实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2008年度400多宗起诉案件的判决进行了逐一对照检查,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了《“量刑建议”规则(试行)》、《不抗诉说理工作规定(试行)》等2个制度,顺利通过了检查组的验收,并被树为全市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 2009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初查1件,经审查立案17件,不立案1件,提请抗诉1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4件,不提请(建议)抗诉、作终止审查12件,向法院书面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 ——强化执行监督。共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作终止审查1件;对去年未办结的执行监督案件,作终止审查6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四、积极推进“阳光检务”,营造规范透明的执法环境 我院不断强化“正人必先正己”、“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观念,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使我院的各项执法活动均在阳光下进行。 ——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监督。我院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监督,主动报告重大部署和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开展各项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得到了党和人大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年初,4名正副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述廉;在区第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我院《2008年度工作报告》和《2009年1至8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均获得了全票通过;8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1月份,邀请17名省、市、区人大代表观摩了公诉出庭。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和可能出现的“五种情形”进行监督。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对3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7月份,邀请清远市院业务部门负责人、人民监督员、拟不起诉人和案发单位代表等10多人,召开了一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对拟不起诉的范某、谭某、陈某等3人涉嫌贪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查。这在我院和清远市检察系统均属首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清远日报》公布我院的工作部署14次、重大案件办理情况3次。例如,对清城区首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和首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的办理情况,先后通过《清远日报》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营造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 ——积极引进人才。2009年,我院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向上级检察机关争取了6个政法专项编制;调入了5名干警;向社会公开招录了3名通过司法考试的硕士研究生;任命了2名书记员;报请人大常委会任免了6名检察员。 ——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2009年,我院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四查找,四明确”、突出实践特色的要求,迅速部署,扎实开展,顺利完成了三个阶段各个环节的任务。通过认真开展该活动,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了法律监督,破解了发展难题,完善了规章制度,服务了科学发展,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 一年来,共有48名干警参加了公务员培训,2名干警参加了副科级干部培训,1名干警参加了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8名干警先后到清华大学、吉林大学、省检察官学院高等院校培训。今年,由于早抓早落实,有1名干警高分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全院通过率为33.3%。 ——加强队伍监督。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高检院和省委省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廉洁从政的文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责任状》;纪检组负责人对2名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6名新进人员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由于预防有方、监督有力,全年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加强信息调研。我院通过领导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充实调研队伍、完善激励措施等途径,促使信息调研数量创下历年之最,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在清远市检察机关信息量化考评中名列前茅。共编辑《每周一报》47期、《检察情况反映》73期、《检察情况专报》2期,《检察研究》6期,其中在《清远日报》刊登28篇,被清远市院采用34篇,被省院采用2篇。 ——加强后勤保障。为解决干警离家远、用餐难的问题,我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建成了一个集体饭堂,大大方便了干警的工作和生活。 各位代表,我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让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以来理解、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一年来,我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地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二是业务成绩总体比较靠前,但有的单项业务成绩仍处于全市检察机关中游水平;三是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干警安于现状,缺乏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进取意识;五是部分办案用房和生活设施的改造仍需进一步加快。 2010年,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我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继续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三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防范司法腐败;四是积极推进“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六是加强检务保障工作,提升科学技术在检察工作的作用。 各位代表,2010年是我区全面夺取改革发展胜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和发扬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光荣传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